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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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 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社会实践租车服务项目公告
文号:FJGCWSJJ-FS-2021-183.    作者:FJGCZB

2021-10-21    访问人次:1847

网上竞价 - 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社会实践租车服务项目公告

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社会实践租车服务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GCWSJJ-FS-2021-183 项目名称: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社会实践租车服务项目 公告起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00 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00:00 包号 细项 品目名称 技术规格指标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1 1 社会实践租车 车辆要求: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营运车辆要求,车座为45座及以上。 运次要求:师生合计约680人,去程及返程必须一次性运输完毕。 保险要求:中标人应按照当日实际出发人数购买国家要求强制购买的有关运输过程中的人员保险。 去程时间地点:2021年 11月8日8:00从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到福州晋安区华天国防教育训练中心。 返程时间地点:2021年11月10日12点从福州晋安区华天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到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如遇天气不适或不可抗逆因素无法按以上时间执行的,采购人需与成交人另行约定,成交人不得拒绝。 运输路线要求:具体路线需征得采购人确认。路线中可经高速公路通行的,必须全程高速公路通行。 运输车辆数量调整要求: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运输车辆需増减的,以最终实际运输车辆数结算。 成交金额包含人员乘坐保险、车辆运输费、过路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6辆 1700 27200 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元整 ¥27,200.00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 2.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提供服务,经采购人验收且无未了事宜,采购人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项。 其他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能遵守安全运输的法律条例,负责调配经车辆经交警检验合格,车辆状态良好,有营运资质(有效证件齐全);且投保有每座不低于4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为校方服务。承诺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2.司机必须按规定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两证(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3.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过路费、油费等; 4.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出行路线图,并要求司机严格按照路线图行驶;车辆发生故障等情况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马上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 5.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与学校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6.采购人租赁的每辆车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车队调度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非采购人人员)。 7.需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窗玻璃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出发前一周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每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8、承诺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若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且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备注: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其中3.4.6.7.8条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网上公开竞价采购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0]19号)的规定,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货物及服务的网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竞价报价人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竞价人; 2、竞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竞价人须提供网上竞价承诺书。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二、报名要求 供应商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须提交 “合格的竞价报价人”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竞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竞价人,将导致其提出的质疑或竞价资格被拒绝。 三、竞价须知 1、本项目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竞价。国内产品含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中外合资产品,且国内生产成本超过一定比例的最终产品,国内生产成本比例=(产品出厂价格-进口价格)/产品出厂价格;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若本次采购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加★号的),竞价人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此要求的,竞价无效。 3、竞价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未按此要求的,竞价无效。 4、竞价人须打印报价文件签字确认并每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后扫描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Jpg或pdf或文件夹压缩包RAR),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竞价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竞价书、竞价人声明、竞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材料(如果有的话)、3C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未按上述条款要求扫描上传报价文件的竞价无效。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5、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 6、报价人应详细阅读关于本次网上竞价项目采购的竞价公告内容,自行承担,在整个竞价过程及操作过程(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的使用,IE浏览器升级,输入法安装调试,控件插件的安装,杀毒软件、木马病毒的排查、网络带宽的延迟及掉线,断网等);竞价一览表中的分项报价总和与总价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竞价准则 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国诚招标竞价平台(http://115.28.8.36)发布竞价公告。网上竞价的报价时限为竞价公告截止后两个小时内,在报价时限截止前,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国诚招标竞价平台参与进行竞价,供应商首次提交的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2、竞价过程中,报价人每次报价必须比自己上次的报价低。 3、符合以上相关要求的报价,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时限内不限次数报价,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出现多个可选择性的报价时,将以竞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与上传的报价文件相匹配,因报价文件与竞价平台提交的报价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各竞价人的报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的相关规定。 5、竞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公告,包括修改竞价公告(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价公告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竞价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竞价或收到的任何竞价。 五、竞价结果确认 1、网上竞价公告期满,采购代理机构以成交结果通知书等方式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同时将参与竞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和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国诚招标竞价平台(http://115.28.8.36)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成交人即可携带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文件原件一式两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竞价人携带的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竞价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竞价书、竞价人声明、竞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材料(如果有的话)、3C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文件须加盖骑缝章,且装订成册。 六、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不是以竞价人名义提交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未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 2、未中标的报价人,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即可申请无息退回,中标报价人在交货验收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及验收凭证原件。 七、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2、按竞价报价文件承诺的价格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传 真: 0591-83393305 标书编制人: 陈伟 网 址: www.fjgczb.com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九、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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